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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5:37: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9 字体: [ 大 中 小]
法庭内,艾琳端坐在原告席上,双手交握,眼睛紧紧地盯着法官手里的判决书。寂静中,她的心跳声被不断放大,思绪飘回签订买卖合同那天,那时的她满心期待合作,怎会料到如今身陷官司。预付5万美元后,货物不见踪影,合作方失联,这种种波折如倒带的电影在她脑海闪过。此刻,这场维权之战的胜负即将揭晓。
2021年8月,久居巴西的艾琳踏上归国的航班。自本科毕业后,艾琳便开始从事对外经贸工作,后来更是凭借自身努力移民海外,在国际贸易行业站稳脚跟。此次回到深圳,艾琳并不只是为了探望亲人;作为恒创环球公司代表,她身负重任,那就是为公司物色可靠的合作伙伴,以便将采购的货物顺利运往巴西市场销售。
在众多潜在合作对象中,香港锐科公司的张晴凭借热情与业务能力迅速赢得艾琳信任。双方很快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标的18.76万美元,货物7日内送达。次日,艾琳依约转去5万美元预付款并收到发票,一切按计划推进。
然而,交货日期已过,货物却迟迟未到。起初艾琳还安慰自己是物流问题,毕竟跨国贸易中偶尔出现些意外也在所难免。但随着时间推移,不安与焦虑在她心底疯狂蔓延。当她拨通张晴电话询问时,电话那头的解释含糊不清,一会儿称货款已付给厂商,一会儿又说厂商涉嫌诈骗,艾琳的心瞬间沉入谷底,她意识到这件事情远比自己想象的复杂。
到了11月,艾琳没等来货物,却收到张晴退还的8000美元,随后张晴彻底失联。当艾琳按照合同上的地址找到锐科公司在深圳的办公地时,眼前空荡荡的场地和紧闭的大门,让她瞬间呆立当场。面对人去楼空的景象,艾琳确认自己这次看走了眼。
此后因疫情来袭,艾琳居家隔离,维权只能暂时搁置。2023年12月,经朋友推荐,艾琳来到冠领(深圳)律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林欢律师和马杰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两位律师接案后,深知案件复杂,涉港涉外法律关系处理不当将使艾琳维权艰难。律师迅速展开调查,查得锐科公司为香港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已注销,张晴为唯一股东,按照香港公司法,张晴可能免责。于是,律师实地走访,确定锐科公司主要营业地在深圳,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成功扭转本案不利局面。
与此同时,律师还针对涉外因素向艾琳阐明,基于属地原则,尽管她是巴西公民,但内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接着,律师协助艾琳取得恒创环球公司的特别授权,明确案涉权利义务归她个人所有,巧妙地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原告资格不符这一法律障碍。万事俱备,律师代理艾琳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当日,张晴坐在被告席上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因被厂商诈骗才无法交货,且已向警方报案,恳请法庭等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处理还款事宜。
对此,冠领律师镇定反驳:“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锐科公司未按时交货已构成违约,张晴已退8000美元,理应返还剩余的4.2万美元。再者,债务产生于张晴担任唯一股东期间,其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对艾琳的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后,诈骗案与本案买卖合同纠纷是不同法律关系,绝不能成为其逃避债务的借口。商业交易中,各方都应秉持契约精神,对自身行为负责到底。”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24年9月作出判决,判令张晴限期返还艾琳4.2万美元预付款。随着法槌清脆而有力地落下,这场耗时3年的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