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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3:52: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9 字体: [ 大 中 小]
2011年1月,来自贵州铜仁的王晓琳与赵然在春节期间经亲戚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彼此印象都不错,加之也到了适婚年龄,于是很快就坠入爱河。2011年12月,沉浸在美好爱情中的两人决定共同租房居住,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很快,2012年10月,王晓琳生下了一个儿子。不过,生活的柴米油盐琐事逐渐让两人性格与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暴露出来,加之赵然始终迟迟不愿推动下一步的结婚计划,因此本来甜蜜的日常慢慢被争吵和摩擦所取代。
2015年1月,在双方家庭的强烈要求下,王晓琳与赵然终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次年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原本以为这会成为他们关系的转折点,帮助双方重新找回曾经浪漫的爱情。不过,事实却并非如此。一时年少轻狂终究抵不过岁月的漫长,婚后双方的争吵依然不断。
2018年,王晓琳因工作调动至深圳需要搬出家中居住,之后赵然也前往海南打工,双方分居生活就这么日复一日地延续着,见面次数屈指可数。得不到丈夫关心的王晓琳对这段婚姻感到越来越失望,日子一长,她逐渐萌生出离婚的念头。
在深思熟虑后,2024年9月,王晓琳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杨帆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接办案件的第一时间,便与王晓琳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王晓琳诚恳地向律师表达了她的困境。虽然她也不愿和两个孩子分开,但她凭目前的工作收入一方面不足以承担抚养孩子的重担,另一方面也无空闲抚养孩子。
另外,律师还了解到王晓琳与丈夫分居已超过两年,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面对这样的情况,冠领律师深知案件如果走诉讼程序,可能会加深双方之间的矛盾。于是,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方案,代理王晓琳向法院提起诉讼。
之后,律师多次约见赵然,指出王晓琳和赵然因性格不合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赵然听后表示同意离婚,但他希望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见事态发展顺利,律师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积极与赵然协商起抚养费事宜。
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王晓琳和赵然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共同生育的小孩由赵然抚养;王晓琳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至此,王晓琳与赵然结束了这场婚姻困局。虽然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但对孩子的爱却从未改变。面对离婚纠纷,冠领律师耐心引导当事人双方理性面对问题,事后也获得了王晓琳的肯定。(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