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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0:30:2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5 字体: [ 大 中 小]
张桂荣(化名)是一位居住在北京市西城区的退休人员。她与儿子姚超以及儿媳程娟娟共同生活在西城区的四合院内。在这个充满温馨与和谐的家庭里,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邻里们都对这个家庭投以羡慕的目光。然而,这份平静的生活却被一场财务纠纷给打破了。
回溯到2015年,姚超和程娟娟计划在北京市大兴区购置一套房产,但购房所需的资金却像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横亘在他们面前。在这种情况下,姚超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自己的母亲张桂荣。张桂荣作为一位母亲,对儿子的爱与支持是无私且深厚的。她毫不犹豫地多次向姚超的银行账户转账,一笔笔款项汇聚起来,总计达到了44.3万余元,这些钱成为了儿子儿媳购买新房首付的重要资金来源。姚超也向张桂荣出具了一张借条。在这张借条上,明确约定了每月需支付1%的利息,并且要在2023年7月4日前将全部的本息还清。
然而,几年之后,姚超及程娟娟夫妻二人又陷入了新的经济困境。他们需要偿还一笔数额颇高的消费贷款,这就如同一个沉重的枷锁,再次将他们拖入经济压力的泥沼之中。面对儿子儿媳的困境,张桂荣爱子心切,在2020年5月,再次向姚超的账户转入了62万元。出于对儿子儿媳的信任,这次借款并没有留下正式的书面凭证。这一疏忽,在后来的纠纷中,无疑成为了一个复杂的因素。
随着时光的悄然流逝,张桂荣自己也面临着养老的压力,身体也因为年老多病而变得虚弱。她开始向儿子儿媳催要这些借款,希望在自己需要的时候能够救急。然而,令她心寒的是,儿子儿媳却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每次她提及还钱的事情,得到的不是积极的回应,而是各种推诿和借口。
在这种情况下,张桂荣感到了极度的失望与无奈。她曾经给予儿子儿媳无限的支持与信任,如今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张桂荣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兰瑞刚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了解了张桂荣的详细情况后,首先向姚超和程娟娟发出了正式的催款函,明确要求他们按照之前的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然而,姚超和程娟娟对此置之不理,继续拖延还款。在这种情况下,冠领律师协助张桂荣搜集整理了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和金额的准确数目。随后,律师代理张桂荣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从《借条》中可看出,双方第一次44.3万余元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姚超向张桂荣借款后,理应按约偿还借款,现姚超强拖欠不付,显属违约,应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关于后来的62万元借款,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姚超与程娟娟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向银行申请了99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贷款放款账号为姚超的账户,该账户在收到张桂荣转账62万元的同日还款了62.6万元。因此该62万元应被认定为用于姚超与程娟娟偿还消费贷的婚内共同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姚超和程娟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桂荣借款本金106万元及利息。
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继续抚养的义务。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购车等时候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天经地义。(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