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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3:48:1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2 字体: [ 大 中 小]
1986年,白家三兄弟继承了家中位于北京东城的祖屋,约定三人平均共有,每人占有三分之一,该房一直由老大白辉一家居住。因老二于1985年5月去世,经公证继承,上述房屋中归属老二的份额由其儿子白平伟继承。2011年3月,老三也因病去世,邓之书等五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相应份额。
时光流转,到了2024年,作为小辈的白平伟都已经白发苍苍。为了避免继承队伍愈发壮大,人员构成进一步复杂,白平伟率先提出分割祖屋,这一建议得到了邓之书等人的同意。然而,事情的进展却并不顺利。
“真的按照你说的分了房子,我们这一大家去哪里住?”白辉反应激烈。他称该房是因为历史原因才写了三个名字,对房屋共有状态持否定态度,也拒绝分割房屋。多年来,白辉深受白家众人的尊重与信服,是“大家长”也是“主心骨”。因此,白辉的反对让众人不知所措。
可问题多拖一日,便可能多一些变故。在反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白平伟决定委托律师介入解决纠纷。2024年1月,在子女的陪伴下,白平伟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景成坤律师代理此案。
“我和邓之书他们都拿不出钱买别人的份额,这房子卖不掉的话,不然就一人分几间?”见到律师后,白平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原来,祖房并不是单独一间,而是一个宅院,入院门后共有房屋十一间,东南西北各有分布,各房间面积有所差别。
冠领律师先依据案涉证据和法律,肯定白平伟的主张,又从专业角度向其讲解了共有物分割的方式与风险。在律师的分析下,白平伟对自身的权利愈发清晰,经过衡量对比,白平伟有了新想法房间面积有大有小,实物分割还是有再起纠纷的可能。于是,他希望冠领律师帮助他以变价分割的方式解决问题。
确定诉讼方向后,冠领律师立即准备方案,代理白平伟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庭审中,面对白辉提出的抗辩理由,景律师据理力争,指出:
首先,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本案中,各方没有不得分割涉案房屋的明确约定,白平伟作为按份共有人有权请求分割。况且白家三兄弟对案涉房屋的共有关系有相应手续证明,而白辉称历史原因才写的三人名字却并无证据证明,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变卖、拍卖涉案房屋,并对所得价款进行公平分割。白辉对这一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应白平伟委托再度“出征”。2024年9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并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围绕白家祖房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白平伟也成功达成心愿。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始终注重谈判的方式和态度,二审后,白辉也已转变态度,一家人的关系逐渐回温。事后,白平伟特地送上一面锦旗,这面锦旗,不仅是他发自内心的谢意,更是对冠领律师专业与能力的肯定。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