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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17: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4 字体: [ 大 中 小]
2008年,同为北京丰台人的李梅与陈雄杰结为夫妻,婚后虽然未生育子女,但感情一直很和睦。不过,由于两人因病都申请了低保,名下不能有大额存款,于是便将夫妻俩的积蓄全都以大姑姐陈晓芬的名义存入了银行。
时间流转,李梅与陈雄杰通过辛勤工作,积攒下了45万元的积蓄,并陆续将此全部交给了陈晓芬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3月,陈雄杰不幸因病去世。
屋漏偏逢连夜雨,丈夫去世后,李梅又因身体原因需进行心脏搭桥手术。于是,急需用钱的李梅多次联系到陈晓芬,希望能够拿回之前交给她保管的45万元存款。可怎料此时陈晓芬却并不认账,一口咬定这笔钱是她自己多年的积蓄。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李梅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巩海娟律师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迅速而细致地梳理了案情脉络,并指导李梅收集了存折、支取款业务回单凭证、存款来源、微信聊天记录等一系列关键证据,以此证明双方存在保管合同关系。随后,律师代理李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李梅对存款交由陈晓芬保管的原因及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紧接着,律师补充指出:在现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的情形下,可以看出这45万元是李梅家庭的财产,李梅与陈晓芬就案涉45万元存在保管合同的法律关系。根据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陈雄杰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李梅继承,因此陈晓芬需返还给李梅这笔存款。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李梅这方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判决陈晓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李梅返还45万元及利息。
冠领律师通过严谨的论证,帮助李梅要回了多年前委托给大姑姐保管的财物,使其财产权益从时刻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状态复归安宁,保障了她的后续生活。(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