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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装修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6-28 10:54: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7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曹焱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装修合同纠纷案,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诉人(原审被告)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坐在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室里,周靖宇心情急迫。这笔36万元的尾款已经被宏志公司拖欠了两年,自家公司反复催讨,但结果并不理想,如今只能把希望寄托于法律途径。

周靖宇是深圳秀灵装修公司的员工。2021年6月,该装修公司从宏志公司处承接了两个商铺的装修工程。五个月后工程完工,宏志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林进行了验收,双方签订了《装修尾款结算协议》,约定宏志公司限期支付尾款36万元,李林就该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装修合同纠纷案胜诉

然而直到2023年,宏志公司仍未支付任何款项,秀灵装修公司多番催促,得到的回复均是“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对于秀灵装修公司来说,36万元并不是一笔小钱,拖延两年已经是极限。

最终,周靖宇作为公司代表,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尾款。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在合同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曹焱律师代理案件。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深入调查了宏志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现宏志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资产,日常经营多依赖于其唯一的股东,阳光公司。据此,冠领律师判断,宏志公司与阳光公司存在严重的财产混同情况,仅向宏志公司主张尾款,并不利于后续的案件执行。

为降低风险,冠领律师进行了大量的类案检索和案例讨论,决定以宏志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宏志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公司作为宏志公司的独资股东,若无法证明两公司财产互相独立,应对宏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案涉《装修尾款结算协议》中明确约定,李林作为宏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尾款承担连带责任。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宏志公司限期向秀灵装修公司支付装修尾款36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阳光公司、李林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装修合同纠纷案胜诉

因对此结果不服,宏志公司等三被告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秀灵装修公司出于信任,决定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案件。

为尽量减轻秀灵装修公司的诉讼成本,冠领律师积极与宏志公司联系,协商支付装修尾款的具体事宜,在阐明法理的同时,主动提出制定新的还款方案。经冠领律师居中斡旋,宏志公司和阳光公司在权衡利弊后作出让步,就新的还款方案与秀灵装修公司达成合意,并主动申请撤回上诉。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目前,秀灵装修公司已经顺利拿回部分尾款。本案提醒大家,遇到民商事法律纠纷,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免自身权益受损。(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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