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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为你解答:离婚时,家庭主妇的权益如何保护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23 字体: [ ]

  俗话说的好,相爱容易相守难,在婚姻关系中,女性往往会处于弱势地位,花费精力照顾家庭的付出往往得不到认可,那么该如何才能保障女方的权益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专业的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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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故事:

  2012年,刘子豪和王敏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一年后二人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一双儿女。但结婚后的生活与恋爱时的甜蜜不同,双方常因生活琐碎产生争吵,再加上婆媳之间对生活方式的矛盾,导致夫妻双方情感破裂,最终协议离婚。

  那么,王敏的这种主张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我们一起来看看专业的离婚律师怎么说。但是二人在财产的分配上却产生了分歧,刘子豪认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王敏认为,自己婚后一直作为全职主妇,承担了更多照料家庭的责任,因此损失了很多工作的机会,现在重新返回社会,势必困难重重,因此应当自己多分一些。

  根据《民法典》108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在本案中,王敏婚后就变成了家庭主妇,承担了较多照顾家庭的责任,导致离婚后生活困难,要求刘子豪支付适当的补偿是合理的。

  温馨提示:涉及离婚诉讼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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