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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36 字体: [ 大 中 小]
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张某、刘某于2021年11月11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王晓慧律师担任劳动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1年11月11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咨询电话:400-8789-888
普法链接: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流程
1、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过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正当理由”须由仲裁委员会认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即劳动争议发生的县、市、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发生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求待皮,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它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须报仲裁委员会申拆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应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时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以我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将拒绝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王晓慧律师
个人简介
法学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研究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修民商法。2016年取得北京律师执业证后从事多年民商事非诉与诉讼工作。
执业领域
1、民商事合同纠纷(劳动合同、买卖、租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居间、网络服务、保理、融资租赁等);
2、婚姻家事纠纷(离婚、继承、分家析产、同居、抚养等);
3、非诉业务(股权架构、尽职调查、资产证券化、私募基金等);
4、其他民事侵权案件(侵害名誉权、侵害隐私权等)。
部分代理案件
1、王某与于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
2、某担保公司与刘某委托服务合同纠纷案;
3、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4、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投资控股集团合同纠纷案;
5、某担保公司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6、北京某种植中心与吕某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7、北京某石材市场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8、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案;
9、于某与闫某离婚纠纷案;
10、韩某与张某、张某某、付某分家析产纠纷案;
非诉业务
1、某金控集团公司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项目
2、某金控集团公司收益权融资计划项目
3、某体育文化公司股权架构
4、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尽职调查报告
撰稿人: 吕德祥
文章类型:A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