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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诉求因“重复起诉”被法院驳回,冠领律师上诉成功扭转不利局面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23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何建安律师代理的和甘肃酒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经由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裁定书,并指令一审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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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要回这笔借款,我已经通过法院调解了两次,这次怎么会被驳回呢?”张峻松眉头紧皱,语气焦急,忍不住担忧:难道诉讼这条路自此就堵死了?自己还能要回巨额借款吗?

  多年前,张峻松与光辉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向其出借了两笔借款,其中一笔借款为383万元,还款期限为2015年底,另一笔借款为116万元,还款期限为2017年初。

  眼看第一笔借款的还款期限已到,光辉地产公司未表露任何还款意图,张峻松心有急迫,主动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情况。谁料对方并未给出明确还款时间,反而态度含糊,只说让张峻松耐心等待。

  经多次催促光辉地产公司仍未还款,2016年5月,张峻松将该公司及其法人胡佳宁诉至法院。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光辉地产公司及胡佳宁分期向张峻松偿还借款383万元。

  但让张峻松没想到的是,光辉地产公司在法庭上答应得言之凿凿,实际行动上却屡次拖延,拒绝按期还款。无奈之下,他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光辉地产公司正在建设的16套房屋进行了查封。

  考虑到第二笔借款也已经到期,张峻松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

  此时的张峻松已经意识到,顺利拿回借款的可能性渺茫,本想待第二次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光辉地产公司却提出另一个还款方案:用被查封的16套房屋抵债。

  经过一番衡量,张峻松同意了此方案,双方于2017年3月达成《债务抵顶清偿协议》。但这一方案说着容易做到难,被约定抵顶的房屋均处于查封状态且未建设完毕,无人得知何时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未免横生枝节,张峻松决定提前“锁定”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他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何建安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深入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分析认为,案涉《债务抵顶清偿协议》系双方当事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基于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属于执行和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形成代理方案,决定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效力,实现张峻松的诉求。

  谁料法院却在审理后认为,本次诉讼与张峻松前两次提起的诉讼具有密切联系,构成重复起诉,并以此为由作出裁定驳回起诉。

  见此,张峻松不免灰心丧气。冠领律师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再次分析案情,认为本案仍存在争取空间。基于此判断,冠领律师果断上诉,指出:

  案涉《债务抵顶清偿协议》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对权利的减让、处分、变更和补充,尽管与前诉关系密切,但在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方面有明显区别,属于形成了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重复起诉。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定撤销一审民事裁定书,并指令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冠领律师坚定观点,寻找突破点,成功扭转不利局面,助案件再获生机,实现委托人的诉求。

  案件“峰回路转”,张峻松也总算松了口气。本案提醒大家,遇到民事案件,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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