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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11:38:0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28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施洋律师代理的上海宝山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归还原告(委托人)借款本金55万元及借期内利息,偿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
2023年5月,黄凯向康理(均为化名)借款55万元未能按期归还。康理催讨无果后,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黄凯限期归还康理借款本金55万元及借期内利息,偿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
康理是上海某金融公司员工,因业务关系认识了来沪创业的黄凯。2023年5月,黄凯因需要资金归还其他债务,故向康理借款,并表示他有一笔银行贷款很快就要审批通过,届时将立刻清偿债务,此外还答应支付康理一笔利息。
康理随后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以及现金等形式向黄凯交付55万元,并签订了《借条》《借款协议》,黄凯还录制了一份视频,对上述借款事实予以确认。但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黄凯却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康理经多番催讨,黄凯始终以贷款不成功,无力归还借款为由拒绝偿还。
到了2024年5月,黄凯仍未能偿还任何款项,康理遂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希望律师能通过法律途径为他要回借款。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施洋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件后,发现黄凯不仅在《借条》中承诺将在2023年12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所有借款,还同意按1%的年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双方还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如未能按时清偿债务,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逾期利息,且若出借人在向借款人催讨借款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劳务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负责。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康理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合法、真实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根据康理、黄凯签订的借款凭证,黄凯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金,构成违约,故康理有权要求黄凯归还55万元借款本金,并按照《借条》中的约定计算借期内利息。同时,双方在《借款协议》中,就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的负担已有约定,康理主张上述费用符合双方约定,恳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8月作出判决:黄凯限期归还康理借款本金55万元及借期内利息,偿付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借款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但在实践中,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能够更有力地证明事实存在,在对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出借方式、利息、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后,在发生纠纷后就可以作为对应证据进行维权。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