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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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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助委托人解决过户难题

2024-07-30 14:25: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7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蔚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九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并将案涉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至原告(委托人)名下。

2014年,陈飞购买了一套位于上海浦东的拆迁安置房,但卖家却迟迟未按照合同约定配合陈飞办理过户手续。为此,陈飞求助于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案涉房屋的产权顺利过户登记至陈飞名下。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助委托人解决过户难题

2012年,家住上海浦东新区的沈群墨一家九口因拆迁获得了四套安置房。沈群墨作为家庭代表,签署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购房记录单上签字确认了房产的归属。

怀揣着对上海的憧憬与向往,2014年,沪漂小伙陈飞渴望在上海购买一套房子定居下来。几经打听,陈飞联系到沈群墨,一番诚挚的交流后,双方于同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约定以110万元的价格将四套安置房中的其中一套售予陈飞。合同中详细列出了付款进度和房屋过户的时间安排:陈飞需先支付100万元,在沈群墨配合陈飞完成房产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0万元。

随后,陈飞便满怀喜悦地搬入了这套房子。然而,当这套房子终于具备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后,沈群墨却迟迟未配合陈飞办理过户手续。陈飞多次催促沈群墨,可得到的回复一直模棱两可,让人心生忧虑。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陈飞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蔚律师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查看了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书》,从专业角度指出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而合法有效,沈群墨拒不过户的行为违法。基于此,律师整理了相关证据后便立即代理陈飞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助委托人解决过户难题

法庭上,沈群墨一方辩称,这套房子实际上是自己父亲沈国名下的财产,但他出售房屋时对此并不知情,一直误以为属于自己所有。而且,购房记录上明确载明了户主是沈国,陈飞在交易时必然会看到这一记录,因此陈飞应意识到沈群墨擅自出售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而陈飞未尽到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道:

第一,沈群墨作为家庭代表,在拆迁协议及购房记录单上已经签字确认;且陈飞入住该房屋多年,期间没有收到任何人的异议,因此陈飞有理由相信沈群墨有权对案涉房屋进行出售。

第二,《房屋买卖合同书》签订后,陈飞已经依约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剩余过户尾款也已经交纳至法院作为履约担保。相应的,沈群墨也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现今,案涉房屋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因此陈飞向沈群墨一方主张房屋过户于法有据。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沈群墨等九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并将案涉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至陈飞名下。

至此,案件迎来圆满的结果,陈飞终于得以合法拥有他多年来一直居住的房屋。完成过户登记后,陈飞特意致电冠领律师以表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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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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