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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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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胜诉

2024-07-19 11:30:1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2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叶桂媚律师、韩玉杰律师代理的广东广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最终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委托人免于支付136.5万售房款。

2023年,广东广州的孟女士被母亲胡婉英(化名)诉至法院,要求她支付136.5万余元售房款。孟女士不明所以,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应诉维权。近日,冠领律师推翻胡婉英不合理要求,帮助孟女士免于支付售房款。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胜诉

广州的孟女士与胡婉英是母女关系。2005年,孟女士花费46.8万余元购买了一套房屋,次年,孟女士取得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时过境迁,该房屋周围建起了学校、医院,即便有些老旧还是在交易市场炙手可热。2022年,孟女士以480万元将该房屋售出。胡婉英认为自己在孟女士买房时给予了15万支持,本次售房款自己也应得一部分,遂向孟女士依照“出资”比例主张分割136.5万售房款。孟女士认为胡婉英的要求没有依据,拒绝支付,母女关系陷入僵局。

2023年7月,孟女士收到胡婉英起诉自己的传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孟女士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指派在房产、合同领域擅长的叶桂媚律师、韩玉杰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与孟女士展开沟通。原来,胡婉英重男轻女思想深入,当年她想把与老伴一同购买的房屋留给儿子,便用15万换取了孟女士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如今,该房屋被孟女士弟弟出售,胡婉英生活拮据无处居住,在儿子的怂恿下这才提出分割孟女士售房款的要求。

冠领律师认真梳理本案时间线后,代理孟女士参加了庭审。

法庭上,胡婉英称当时出资的15万占房屋出资比例31.57%,孟女士将该房屋以480万出售,除去其他费用,孟女士应当支付自己136.5万元。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胜诉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案涉房屋在2006年就登记在孟女士名下,若胡婉英对案涉房屋享有产权应在2006年就主张权利,现在胡婉英主张权利已超过诉讼时效。

其次,孟女士购房在前,胡婉英支付15万在后,且孟女士收取钱款需要放弃父亲房屋的继承权。

最后,念及母女情分,孟女士在胡婉英起诉后已经将15万款项返还,所以基于该款项的任何权利应自始消灭。

得益于冠领律师充分的沟通、取证,法院最终驳回了胡婉英的不合理诉求。胡婉英服判息诉,如今判决已经生效。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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