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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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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确认赠与无效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撤销赠与收回5.4万元

2024-07-08 10:46: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9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王雪雁律师代理的北京西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委托人)5.4万元。

居住在北京西城的宋萍,在得知去世丈夫陈斌曾多次向出轨对象沈秋华转账后,于2024年4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沈秋华限期返还宋萍5.4万元。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确认赠与无效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撤销赠与收回5.4万元

宋萍与陈斌于1985年结婚后育有一个女儿。2002年,宋萍从女儿口中得知,丈夫陈斌一直与邻居沈秋华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还用自家的存款供养沈秋华的女儿上学。宋萍一怒之下带着女儿与丈夫分居,此后便一直极少与陈斌见面。

2021年11月,陈斌因重病住院治疗,沈秋华联系了宋萍,希望她能在急诊抢救同意书上签字,并带着女儿过来看望。宋萍闻言又被勾起埋藏心底近二十年的怒火,当场拒绝了沈秋华。

2022年4月,陈斌因病去世。宋萍得知消息后返家处理遗产继承事项,发现陈斌生前曾向沈秋华多次转账,金额高达十余万元。她于是找到沈秋华,表示陈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她的财产权益,要求沈秋华退还被赠与的款项。

沈秋华却表示,在宋萍“离家出走”后,一直是她对陈斌进行照顾,转账的款项都被她用来替陈斌缴纳房租和支付看护费用,并非赠与她个人,且宋萍多年来完全未尽到夫妻之间扶助义务,无权干涉陈斌对其财产的支配行为。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确认赠与无效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撤销赠与收回5.4万元

宋萍与沈秋华都不肯让步,闹了个不欢而散。宋萍咽不下这口气,认为沈秋华与陈斌“合谋”侵占本该属于她的财产,其行为不仅违法,还应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宋萍随后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她要回陈斌赠与的款项。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王雪雁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指导宋萍收集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医院病历材料等证据,从中发现病历中的部分授权委托书及告知书中有沈秋华签字,且沈秋华的女儿曾称陈斌为“爸爸”。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宋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陈斌与沈秋华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陈斌与沈秋华之间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其次,因本案转账行为大多发生在《民法典》生效之前,根据当时还在生效的《婚姻法》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案中,案涉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斌在未取得宋萍同意的情形下私自转账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宋萍作为共同所有人,有权追回财产。

最后,沈秋华称案涉款项被用于陈斌租房和看护使用,但未提交任何证据进行证明,其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沈秋华限期返还宋萍5.4万元。

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亦有悖于公序良俗,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出轨的一方给付第三者钱款财物的行为,依法应认定为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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