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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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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大兴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6-28 16:56: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7 字体: [ ]

广东深圳的居民苏丽娟签订合作协议后,发现情况与乙方公司描述有较大出入欲解约,乙方公司却只同意退还25%合作费用。日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北京大兴的这起合同纠纷案迎来胜诉结果。在冠领律师帮助下,苏丽娟最终拿回85%合作费用。

2023年5月,苏丽娟与白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白云公司提供给苏丽娟可用于商家、企业售卖产品的软件系统和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以及运营指导服务,苏丽娟负责在白云公司指导下学习和使用或在新疆某区域内推广该软件系统,服务期一年,服务费5.8万元。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大兴合同纠纷案胜诉

除此之外,《合作协议》中第6条第11款还约定,合同一经签订,非白云公司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苏丽娟已支付的服务费用,白云公司一概不予退还。

签订合同当日,苏丽娟便向白云公司支付了5.8万元服务费,白云公司也对苏丽娟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发放相关物料。

然而,《合作协议》签订次日,苏丽娟便发现白云公司提供的培训指导与公司宣传内容不符,遂提出解约。对于苏丽娟的解约意向,白云公司并未表示反对,但白云公司表明需要扣除合同金额75%的违约金,只能退还25%,即1.45万元。

对此,苏丽娟认为白云公司扣除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不能接受这一结果。双方就退还数额问题协商多次,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尽快解决此事,苏丽娟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昝晓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对双方所签订的《合作协议》进行查看,并指导苏丽娟整理通话记录、微信聊天截图等证据。相关证据收集完毕后,冠领律师随即起草相关材料,代理苏丽娟向法院起诉。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大兴合同纠纷案胜诉

案件开庭审理时,白云公司辩称,其从未就解除协议与苏丽娟达成合意,且白云公司已按照《合作协议》履行了主要义务,不能因为苏丽娟自身反悔便解除合同。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根据双方的沟通记录,苏丽娟多次向白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且已经退还了白云公司邮寄的资料,白云公司对于解除合同亦未表示异议,双方主要的分歧在于应退还数额的多少。因此,应当认定苏丽娟与白云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已经解除。

对于应退还数额这一问题,冠领律师认为,《合作协议》中第6条第11款明显加重了苏丽娟的义务,限制了苏丽娟的权利,且白云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尽到提示或说明义务,该格式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苏丽娟与白云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已解除,并在综合考虑合同履行程度等因素后,酌定白云公司限期返还苏丽娟服务费4.9万元。

本案中,白云公司最初仅同意返还25%服务费,经过冠领律师据理力争,苏丽娟最终拿回85%服务费,比最初提高了60%。(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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