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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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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追偿权纠纷案胜诉

2024-06-28 10:23: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0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马杰律师、林欢律师代理的追偿权纠纷案,经由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委托人)返还垫付款29万余元。

2024年5月,由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马杰律师、林欢律师代理的一起广东东莞追偿权纠纷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最终帮助委托人顺利达成诉求。

2019年,湘园公司成立,陈辉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8月22日,陈辉决定退出公司经营,与另一股东戴斌签订了《退股协议书》。协议中明确,陈辉将其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戴斌,戴斌需在未来两年内支付6万元作为股权转让款,并且自该日起,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与陈辉无关,由戴斌一人享受、承担。同年12月,湘府园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由戴斌接替陈辉的位置。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追偿权纠纷案胜诉

可好景不长,由于湘府园公司在之前承租某商铺期间,存在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未支付的债务,商铺因此起诉湘府园公司及陈辉,要求他们承担这些债务。法院最终判决湘府园公司需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律师费等共计约42万余元,但由于此时陈辉还是公司的唯一登记股东,所以法院判定陈辉需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奈,陈辉只好先行垫付还了债。

陈辉感到很憋屈,他认为,自己已经退出公司经营,且之前已经说好公司的任何债权债务从此和自己无关。于是,他找到戴斌要求其返还自己之前垫付的还债款。而戴斌则辩称,根据《退股协议书》,他只应对2020年8月22日后产生的债务负责,而商铺主张的债务发生在该日期之前,因此他无需承担责任。

眼看两人僵持不下,陈辉决定寻求律师帮助。多方打听后,陈辉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经初步研判,指派马杰律师、林欢律师律师代理案件。

面对股东代偿公司债务后追偿权的不确定性和股东之间债务承担比例划分的棘手问题,冠领律师深知这是一场硬仗。

与陈辉深入沟通后,冠领律师就案件法律关系进行初步分析:因陈辉已于2020年8月22日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戴斌,且双方在《退股协议书》中约定公司自2020年8月22日起的所有债务由戴斌承担,故陈辉有权就其垫付的公司债务向戴斌追偿。

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深入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通过对比分析,形成代理方案,提炼出有利于陈辉的关键法律点。在对案件材料全面梳理后,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东莞追偿权纠纷案胜诉

律师指出,关于陈辉向戴斌追偿债务的范围,按照一般规则及《退股协议书》,2020年8月22日前公司的债务应由陈辉及戴斌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分摊,即由陈辉承担20%,戴斌承担80%,而2020年8月22日之后公司的债务则应全部由戴斌承担。因此,戴斌应返还80%的债务。

为了确保诉讼策略的有效性,律师还组织了多次模拟法庭演练,模拟不同场景下的法庭辩论,提前预测并应对可能的反驳意见,使陈辉对庭审流程有了直观的理解,增强了信心。

最终,经过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戴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陈辉返还垫付款29万余元。

至此,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冠领律师逻辑缜密,成功帮助陈辉化解危机,压在陈辉心里多日的石头终于落地。(除代理律师外,文中人物与公司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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