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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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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6年后仍未动工建造,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廊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6-24 10:40: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7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昝晓律师代理的河北廊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由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退还原告(委托人)购房款26.5万元。

2017年3月,赵莹与拆迁户夏文文签订协议,约定购买对方置换的位于河北廊坊的回迁房。然而六年过去,回迁房却仍未建造,赵莹请求解除协议无果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3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解除赵莹与夏文文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夏文文限期退还赵莹购房款26.5万元。

购房6年后仍未动工建造,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廊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2017年2月,居住在河北廊坊某村的夏文文,因房屋被征收,与相关部门签订了一份《房屋置换协议书》,约定待房屋动迁后,按1:1的置换方式,享有540平方米的回迁房面积指标。

夏文文准备搬去外地生活,于是在2017年3月与赵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等回迁房建设好后,将其中80平方米面积的房屋出售给赵莹,总价款为56万元。赵莹随后支付了近一半购房款,约定剩余购房款于更名后付清。

然而协议签订后,赵莹一直等了六年多,却始终未等到回迁房建造,她多次催促夏文文向相关部门询问情况,也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到了2023年8月,对交房再不抱有期待的赵莹向夏文文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退还购房款,夏文文却表示双方在签约时就明知买卖的是“回迁房”,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日期,赵莹是自愿等待未来拆迁后再交房,属于放弃了自己的时间利益,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因此拒绝了赵莹的请求。

赵莹见协商无果,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为此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昝晓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经过实地考察后,发现夏文文被征收的房屋仍在原址,征收项目尚未启动。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赵莹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购房6年后仍未动工建造,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廊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赵莹与夏文文约定的是有偿转让一处80平方米的回迁房,然而至今回迁工程尚未动工,被征收房屋也未进行拆迁,《房屋买卖协议》不具有履行的事实基础,因此赵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购房款。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9月作出判决:赵莹与夏文文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解除,夏文文限期退还赵莹购房款26.5万元。

征收单位采取提供安置房形式补偿的,亦应在合理期限内交付安置房,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利,而不能以双方未约定交房时间无限期拖延下去。同理在本案中,赵莹购买他人的回迁房后六年未能收房,显然也超出了对方交房的合理期限,有权采取维权措施以保障自身的财产权益。

判决书


判决书

购房6年后仍未动工建造,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廊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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