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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10:58: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81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蒋子军律师代理的广东广州继承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因兄妹自愿放弃,广州的李月秀独自继承父母遗产。在出售后将售房款均分给同姓的家人,却在2023年8月被小妹告上法庭,主张李月秀分配给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方式错误,要求重分售房款。好心分配售房款是否真的侵犯了已经放弃继承遗产的小妹的权益?为化解矛盾,解答疑惑,李月秀求助于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妹全部诉讼请求。
李月秀父母育有四名子女,李月秀是家中长姐。父母去世后,因其两人生前均未订立遗嘱,父亲名下位于广东广州的房屋继承问题便摆在了四兄妹面前。
由于李月秀生活条件相较优越,一直以来,她对弟弟妹妹们照顾有加,经常会在弟弟妹妹三人困难之际伸出援手。考虑到彼时几人都年岁已高且生活稳定,为报答大姐的恩惠,李月秀弟弟妹妹三人一致同意由李月秀一人继承房屋,并于2020年12月到公证处进行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
李月秀对弟弟妹妹的决定既欣慰又感动,于是,在继承房产后,李月秀将房屋出售,并决定将所得的102万售房款均分给一家人。依二弟的建议,李月秀打算按照李姓家人的人数进行分配,即除他们兄妹四人外,增加二弟的儿子和小弟的女儿,六人平均分配,每人获得17万元的售房款。
为了避免产生矛盾,李月秀在微信群中询问众人的意见,在没有人反对后按照约定进行了划分。事情到此还是一片祥和、温情满满的景象,但让李月秀想不到的是,矛盾竟然在几年后“姗姗来迟”。
2023年4月,李月秀的小妹通过咨询,对房屋售房款的分配产生了异议。小妹找到李月秀,表示两个哥哥家都多拿了份额,认为大姐这样分割太偏心。李月秀多次劝说都没法化解小妹心中的不满,2023年8月,小妹一纸诉状将李月秀三人告上了法庭。
好心之举却导致一家人对簿公堂,李月秀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看着小妹言辞凿凿的模样,李月秀忍不住的想:难道真的分错了?为了解决纠纷,同时解答内心的疑惑,李月秀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蒋子军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首先向李月秀了解了案情,在得知李月秀的疑问后,冠领律师从专业的角度指出:在继承开始后,李月秀的弟弟妹妹已经同意案涉房屋由李月秀独自继承,并进行了公证。也就是说,李月秀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在没有约定取得案涉房屋售房款后如何分配的情况下,李月秀有权决定如何处分售房款。
经过冠领律师的讲解,李月秀放下心来。在其积极的配合下,冠领律师快速整理了证据出庭应诉。而在诉讼中,李月秀小妹也确认自己在提出分配方案、收款过程中都没有提出异议,直至2023年4月了解到两个哥哥的子女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产,才向李月秀提出异议。
李月秀的小妹认为:
其对于父母遗留的位于广东广州的房屋房享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故对于李月秀出售该房屋所得的102万元售房款也应享有四分之一的分配权。两个哥哥的子女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产。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遗产进行重新分割。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根据四人的聊天记录、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以及原告上述的确认信息显示,原告当时并未对分配方式提出异议,同时由李月秀继承房产也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继承合法有效,原告已经自愿放弃其享有的四分之一的继承权,遗产已经分配完毕,故原告对售房款并不自然享有分配权。
其次,从继承权公证书来看,原告及两个哥哥明确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由李月秀一人继承,李月秀通过继承获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也就是说,对于102万的售房款,是否分,如何分都由李月秀决定。被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李月秀承诺在取得涉案房屋的售房款后如何分配,应承担不利后果。故李月秀决定的分配方案合法有效,无需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重新分割。
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了李月秀小妹的全部诉讼请求。
由于冠领律师充分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血脉亲情,在释明法理与代理出庭的过程中注重方式与言辞,通过诉讼,不仅解决了问题,还成功化解了委托人与小妹之间的误解。看着被修复的亲情,委托人对冠领律师表达了诚挚的谢意。(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