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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普陀遗嘱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3-11-14 11:55:1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43 字体: [ ]

  上海普陀区的郭启宏在母亲去世后,要求根据母亲生前立下的公证遗嘱,继承其名下的房产份额。但因另外四兄妹不配合,致使继承问题拖延16年未解决,遂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提起诉讼。近日,法院判如所请,原告郭启宏获得案涉房产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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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自古有“多子多福”一说,多儿多女的大家庭往往寄托了人们对天伦之乐的美好盼望。但多儿多女说不定“多冤家”,多子女家庭的背面,也可能是纠缠不清的家庭矛盾。

  上海普陀区的郭启宏是上世纪60年代生人,作为家中次子,他前面还有一个大哥和三个姐姐。母亲李瑾英于2007年去世时,他们的父亲和祖父母均已亡故,此后,他们五子女再无上一辈的其他直系亲属。

  李瑾英曾在2003年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她与次子郭启宏一家三口共有房屋内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由郭启宏一人继承。因此在母亲去世后,郭启宏曾要求按照该遗嘱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却遭到其他兄姐的反对。五兄妹各自组建家庭后,因各种琐事纠纷心生嫌隙,手足情谊淡薄已久,故都不愿配合郭启宏继承母亲的遗产。

  郭启宏不想再激化兄妹之间的矛盾,就此搁置继承事宜,一拖十六年过去,大哥已年近八旬。郭启宏痛下决心,想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于是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刘稷森律师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律师调查后发现,案涉房产购置于2000年,产权登记为郭启宏夫妇及儿子、被继承人李瑾英四人共有,而且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已进行过公证。在被继承人的其他子女不配合的情况下,目前只能通过诉讼判决,来确认委托人郭启宏对案涉房产的继承利益。

  搜集好相关证据后,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将其他四兄妹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由原告继承案涉房产中属于被继承人李瑾英的份额。

  开庭后,委托人的四姐缺席诉讼,其他到场的三兄妹中,唯独二姐表示不认可该遗嘱,不同意原告的诉求。

  冠领律师则指出,案涉房产实际登记为被继承人李瑾英、原告郭启宏一家三口等四人名下,其中属于李瑾英的份额系其遗产。被继承人李瑾英生前立下公证遗嘱,载明该份额由原告继承,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确认,照此分配遗产。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诉求,判决被继承人对案涉房产的产权份额由原告一人继承,该房归郭启宏及其妻儿三人共有,其中郭启宏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冠领律师代理此次诉讼,一方面帮委托人争取到了继承利益,成功化解兄妹之间多年悬而未决的继承纠纷,另一方面也为解开五兄妹之间的心结创造了机会,促使各方直面问题,理性沟通,有效避免了家庭矛盾的升级恶化。(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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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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