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TEAM
400-9988-666
2023-11-01 14:36: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5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李虹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返还原物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于三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房产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对方不服提起上诉,后经冠领律师调解,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上诉人撤回上诉。
买房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特别是在深圳这样的特大城市。李莉在深圳奋斗十余载终于扎根,经历了漫长的看房、凑钱、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入住新家之日,本以为会迎来“乔迁之喜”,结果却遇到了刘妮这样的“不速之客”。
2022年对李莉来说意义非凡——这一年她终于有能力购入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房屋总价将近400万,“深漂”总算苦尽甘来,圆了安居梦。5月12日,李莉与前房屋产权人魏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5月17日李莉办完不动产登记手续,准备奔赴新居,却如晴天霹雳般发现屋内一直以来都有人居住!购房前李莉曾多次现场看房,魏斌亦表明不存在任何租约问题,被蒙在鼓里的李莉这才得知此房早已“阅人无数”——自己已是第四任房主。
刘妮与前夫原为此房第一任房主,后房屋增值,前夫做生意需要便将房屋转手于其他人,后房屋再次被过户到魏斌名下。二人于2016年离婚,离婚诉讼中前夫应就此房屋对她进行补偿,于是二人约定刘妮可以一直住在此房屋内,直至前夫将补偿款全部结清为止。也就是说,刘妮这么多年来一直居住于此。
可李莉并不知晓这一切,魏斌也声称对此一无所知。由于刘妮长时间侵占房屋,李莉不得不在外租房,每月租金高达4800元。5月28日,李莉向公安机关报警。然而,刘妮仍拒绝移交房屋,万般无奈之下,李莉只好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了李虹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了解案情后便开始搜集证据,细致整理出李莉购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期款以及办理过户、抵押、银行放款、水电过户手续等一系列证据,以及刘妮一直以来居住在涉案房屋的证明,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房产,并向原告赔偿占有使用费等诉求。
毋庸置疑,李莉已基于善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当所有权与占有权能发生分离的情况下,买受人是否可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基于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房屋内的实际占有人迁出。
法院审查案件后对李莉的诉求予以支持,指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刘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房产;刘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李莉房屋占有使用费,按每月4800元自2022年5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搬离之日止。
一审判决后,刘妮仍不服提起上诉。为避免累诉,冠领律师融法于情对其进行劝说调解,讲法释法,后刘妮切实理解了此房屋应属于无辜的李莉,自己的诉求无法无据,胜诉机会渺茫。因前夫将房产出售导致的损失,应另向其他人员主张维权。最后,刘妮决定撤回上诉。
一路颠沛流离,万家灯火终于有了属于李莉的那一盏。这起棘手的案件得以解决,李莉对判决结果十分感恩,她再次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表示谢意。如今房产已顺利交付给李莉,搬迁圆满完成。(本文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以慈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