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胜诉案例

TEAM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仲裁案胜诉

2023-10-31 17:26: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262 字体: [ ]

  周林在广东深圳的一家科技公司上班,试用期未过,公司就以多次迟到早退为由辞退了他,并且迟迟未支付5月1日至6月12日的工资。为了拿回工资,周林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张兵律师,向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近日,这起劳动仲裁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胜诉。

合同9.png

  周林于2023年4月24日顺利入职一家科技公司,职位是研发主管兼总经理,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工资310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上下班均需要通过企业微信打卡。然而在工作时间上,周林和公司的理解却不同。周林认为每日工作时间满8小时即可,上下班打卡时间灵活,但公司认为他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好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按照试用期的打卡记录显示,周林多次迟到早退,于是公司辞退了周林,并且久未向他支付5月1日至6月12日这近两个月的工资。

  周林于是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托其进行劳动仲裁,以便拿回应得的劳动报酬。冠领深圳律所委派了张兵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与周林沟通后,指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仅规定了未打卡视为旷工,但并没有对打卡制度制定相关规定,比如漏打卡、补打卡如何认定,公司仅凭未打卡便视为旷工,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其次,律师指出,根据《劳动法》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即使双方因工作时间的标准是打卡时刻还是日工作时长而产生争议,这也不是公司拖欠周林工资的理由。即使周林的工作时长有误,公司也只能按照规定扣掉一部分他的工资,而不能完全不发。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进行大量调证工作,律师收集、梳理周林从5月1日到6月12日间每日的上下班打卡时间、定位数据,用以证明委托人的工作出勤情况。并且整合其余证据,向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合同》《工作聊天记录、开门记录》《5月4日至6月10日大堂门禁信息及微信工作记录》《6月12日大堂门禁信息》等多项证据,证明周林与公司确有劳动关系并正常工作。

  庭审过程中,正如冠领律师所言,被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申请人五月、六月打卡记录》以证明申请人多日打卡不稳定,且有未打卡情况,应按旷工处理,应当扣除当日工资。冠领律师迅速应对,称公司打卡制度不完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知未打卡日均有门禁信息表明申请人当时也在公司,视为旷工明显不合理。仲裁委对冠领律师的观点予以采信,并根据第三方企业微信提供的后台打卡数据认定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30,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申请人每日的出勤是否正常。

  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周林工资和律师费共计三万余元,避免周林遭受更大的损失。冠领律师以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耐心沟通、细心搜证帮助周林尽力拿回应得的工资。(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1698744287732858.png

1698744292929666.png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



上一篇: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获缓刑结果 下一篇:冠领律师代理广东珠海犯诈骗罪案获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