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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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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拿回本金及利息

2023-07-20 15:31: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20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江昊晨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经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委托人借款本金10万元及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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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名为借贷,实为投资”开始走入大众视野,这一情况具体来说就是以投资合作、项目合伙等的形式进行交易,但因交易本身并不具有投资合作特征,而实质形成民间借贷关系的民事行为。那么,借贷和投资究竟该如何进行区分?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代理的下面这起案件。

  为扩大经营规模,规避经济风险,言行商贸有限公司决定以投资形式向员工借款,再通过该资金进行经营管理。周蕊便是其中一员,她向公司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投资协议》,其中约定周蕊可就该借款定期获得固定收益。

  后周蕊从该公司离职,但仍能定期从言行商贸有限公司处取得收益。某日,周蕊收到该公司的通知,得知收益数额将要降低。为此,周蕊多次联系言行商贸有限公司,要求其履行《投资协议》约定的收益数额,但均被拒绝。

  几次的沟通失败让周蕊产生了担忧:这笔借款以后会不会出现新的变故?为避免这一风险,她决定向公司要回自己的本金。经多方打听,周蕊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江昊晨律师受律所委派代理本案。

  接受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详细阅览了委托人提供的《投资协议》和相关收款记录,针对本案案情进行了大量的类案检索并组织了相关案例讨论。经反复研判,冠领律师认为本案是典型的“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类案件。

  在与言行商贸有限公司协商的过程中,该公司主张双方签订的系投资合同,案涉资金为委托人的投资款,双方风险共担,因此拒绝向委托人返还1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

  冠领律师对委托人的收益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了整合,以此证明委托人获得的收益是以固定回报方式计算,不受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因此该《投资协议》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委托人也并未与该公司共担风险,该笔资金的性质不是投资而是借贷。

  该公司又表示,委托人享有的收益回报是针对公司内部的福利政策,其现已离职,就不再享有相应的投资回报,只同意向委托人返还本金,拒绝支付相应利息。

  冠领律师指出,既然案涉法律关系为借贷关系,那么即使委托人已经不在该公司内部工作,该收益回报条款依旧有效。

  冠领律师论证有力,据理力争,对方却打定主意,坚决拒绝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见此情况,冠领律师果断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冠领律师向法官阐述了其诉求及依据,其表示,言行商贸有限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委托人参与了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因此应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性质。

  经审理,冠领律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言行商贸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委托人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

  本案提醒大家,合同性质是投资还是借贷,判断关键便是双方当事人是否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因此,在生活中若遇到此类情况,应对合同性质谨慎考量判断再作决定,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文中公司、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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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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