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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6:31: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89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伍彦瑾律师代理的四川达州婚约财产纠纷案,经由四川省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限期退还3万财产。
四川达州的杨开成经人介绍与王慧静相识,以结婚为目的与对方交往,恋爱期间向其转账6.6万,后因女方无结婚意愿,双方关系破裂。杨开成为要回财产,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收受的男方转账。近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约定王慧静限期返还财产3万元。
时年60多岁的杨开成系单身,常年在深圳务工和生活,月收入三千多。
2019年,他经四川老家的媒人介绍,与50多岁的老乡王慧静相识。
2020年底,王慧静从四川前往深圳与杨开成见面,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期间女方往来两地的路费和生活费皆由杨开成提供。在后续交往中,王慧静频繁以生活费、房租和人情往来为由,主动向杨开成索要钱款,杨开成因此向其转账140笔,共计6.6万。
2023年,杨开成回老家要求与王慧静见面商议结婚事宜,遭到女方拒绝,并被对方拉黑微信,两人分手。
杨开成抱着结婚的目的与王慧静交往,女方如今的态度表示二人绝无结婚的可能。于是他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与王慧静恋爱期间支付给对方的款项,伍彦瑾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梳理了杨开成与被告交往期间的心理状态和大致情况,并搜集了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结合当前掌握的证据以及委托需求,代理杨开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杨开成此前向王慧静附结婚条件的财产赠与,要求被告返还6.4万。并提出以下主张来支持诉求:
第一,原告以结婚为目的与被告相识恋爱,这是两人产生交往的基础;
第二,被告在结婚事宜上回避沟通,该行为表明她没有结婚意愿,与原告交往系欺骗对方的感情;
第三,原告作为普通的务工者,工作多年存下些许积蓄实属不易。他向被告转账发红包,实际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既然被告无意结婚,原告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有权撤销向被告附结婚条件的财产赠与。
对此,王慧静在庭审中辩称,双方不存在婚约,转账是对方的自愿赠与。
由于在原告和被告的聊天记录中,缺乏男方想与女方结婚的明确表达,导致该缔结婚约的目无法得到有效证实。
但在庭审中,冠领律师通过巧妙地询问和引导证人发言,当初介绍两人认识的媒人当庭表示,介绍二人认识“耍朋友”,即为希望二人能够结婚的意思。再通过强调二人的年龄和婚恋状况,力求向法官证明,男方是出于能与女方缔结婚姻的前提,才频繁向女方转账,涉及款项的法律性质属于附条件性质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官采信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在支持原告诉求的基础上,出于对被告无业无积蓄,双方又是同镇老乡等现实情况的考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杨开成同意王慧静限期内退还3万元。
冠领律师于今年5月正式接受委托,6月初成功立案,月底开庭审理,并在几天后顺利收到调解书,本案历时不到2个月就快速了结,且达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果。同时也为当地法院高效、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点赞。(本文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写人:骆春燕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