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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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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福建福州委托合同纠纷案胜诉,帮当事人拿回699万投资款

2023-06-21 18:09: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57 字体: [ ]

  加拿大籍华裔杨兆新委托国内好友进行股权投资,后因病去世,好友拒付投资收益。杨兆新的妻子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处理丈夫生前投资事宜,冠领律师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委托投资合同终止,被告偿付委托投资结算款6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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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丽芙与杨兆新系加拿大华裔夫妻。2011年,杨兆新与福建好友秦玉海经协商,将出资320万投资秦玉海持有的A公司股份。约定以每股4元估算,未付款按年息6%计,于2012年年底前付清。2012年,杨兆新向秦玉海实际支付200万投资款。

  秦玉海所持A公司的部分股权后被B公司收购,A公司实现曲线上市。2015年,B公司分红后,杨兆新的投资份额变更为持有B公司的股票及现金若干,另有0.2%的A公司股权份额。

  2018年,杨兆新因病从国内回加拿大疗养。秦玉海承诺到国外探望好友,协商投资结算事宜,但始终未予履行。

  2019年,杨兆新去世,妻子黄丽芙因疫情原因不便回国,遂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何建安律师,代为结算丈夫生前投资事宜。

  但因杨兆新只有秦玉海手写的一份《证明》,双方对投资具体事宜并无明确约定,提起诉讼证据不足。对此,冠领律师先给秦玉海发《律师函》,再通过微信聊天,巧妙还原杨兆新股权投资的事实,固定证据。

  因秦玉海在结算问题上屡次推脱,回避沟通,冠领律师只能代委托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杨兆新与被告秦玉海之间的委托投资合同终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委托投资结算款785万元。

  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本案于2021年10月成功立案,但第一次起诉就被法院以还有其他继承人未参与诉讼为由驳回。经上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继续由原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被告秦玉海在法庭上,先是试图引杨兆新的非婚生子介入本案,质疑黄丽芙的原告资格;再以杨兆新未足额支付投资款,主张双方不成立股权代持关系,杨兆新对案涉公司股份不享有任何权益;且以自己曾为杨兆新的债务提供担保为由,表示杨兆新的200万投资款及利息已通过债权债务相互抵销,他不再负有返还义务。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黄丽芙与杨兆新的婚生子女均声明放弃在本案中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杨兆新的非婚生子也明确表示与本案无关,不参与诉讼,黄丽芙作为杨兆新案涉诉讼利益的唯一继承人,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第二,根据当事人协商投资的证明文件及案涉公司股权交易记录,杨兆新未足额支付投资款并不影响双方成立委托代持股权关系。

  第三,被告秦玉海向杨兆新的案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与本案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定,杨兆新与被告秦玉海之间成立股权转让并委托代持关系。判决确认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已终止,被告秦玉海向黄丽芙返还委托投资结算款699万。

  本案系涉外民商事案件,冠领律师于2021年就开始介入,接受委托后随即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与被告秦玉海进行结算;后续又组建微信群,为原告与被告创造直接对话的机会,并以此固定证据,因被告无诚意协商,便及时起诉,终获胜诉。

  从委托协商到代理起诉全程跟进,历时近两年,委托人长期在国外,被告又消极应对,一直是冠领律师在主导、推动案情进展,协调各方积极面对争议并解决问题,且独立搜集、梳理了诸多繁杂的证据,在庭审中从容不迫,据理力争,最终帮委托人实现诉求,获得圆满结果。(文中人名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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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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