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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14:35:3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19 字体: [ 大 中 小]
俗话说:千金难买好邻居,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不仅能让人心情愉悦,还能减少纠纷和麻烦。这不,最近广东深圳的付先生就因自家漏水导致殃及楼下邻居遭到巨额索赔。好在及时委托了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这才将赔偿降到了最低。
广东深圳的刘某是深华小区的业主,2022年6月的一天,其发现自家天花板以及墙面断断续续有水冒出,刚开始他以为是还没结束的回南天(回南天指每年春天时,气温开始回暖而湿度猛烈回升,一些冰冷的物体表面遇到暖湿气流后,就开始在物体表面凝结、起水珠的现象)所以并未重视。但后来冒水愈发严重,他便上楼询问邻居付先生,并要求付先生解决漏水问题。
付先生真诚地向刘某道了歉且立即联系维修师傅修复了水管,但双方的纠纷并没有结束。刘某要求付先生赔偿自己修复房屋的全部损失,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便诉至法院,要求付先生和物业公司赔偿自己的房屋及家具修复费5万余元、9个月的租金损失和物业费共计4.1万余元、笔记本电脑维修费等近万元。
付先生虽然通情达理,但是面对不合理的赔偿请求态度却很坚定。于是,他经朋友介绍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咨询维权事宜,冠领律所指派钟涛律师负责此案。
冠领律师研究案件后精准定位出两个焦点:
第一,付先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付先生承担赔偿的范围及金额。
针对这两个焦点,冠领律师认真阅读刘某提交的证据清单及法律文书,在法庭上指出:
首先,刘某未提交证据证明是付先生房屋漏水导致其房屋受损,不能确定房屋漏水是因付先生房屋内的管道所致还是公共管道所致,无法确认赔偿责任主体;
其次,刘某的损失范围及金额不确定,其诉请的损失金额并非实际损失,且部分赔偿项目不是因房屋漏水造成的,不应该赔偿。
物业公司辩称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付先生赔偿刘某装修费2.7万元和其他损失2000元。实际生活中,像付先生这样存在一定过错的业主并不少见,很多人会因自己是过错方而无条件答应对方的请求,但法律是公平的,面对不合理赔偿要求时,还是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文中小区名称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