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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14:39: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60 字体: [ 大 中 小]
水火不容的父子俩竟住在同一屋檐下,北京大兴的明国平不堪其扰,将儿子明硕诉至法院。近日,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成功分割房屋居住权,明国平得以安静生活。
2004年,北京大兴的明国平因拆迁取得了两套房产,一家四口在此生活得其乐融融。2013年,明国平的妻子身患重病,重情重义的他毅然决然地变卖了其中一套房产,来为妻子张志华筹集医药费。可无奈病魔欺人,张志华在2017年撒手人寰。
张志华离世不久,儿子明硕便吵嚷着要继承母亲遗产。明国平多次拒绝他的不当请求,不料明硕开始变本加厉,在明国平现有的住处撒起泼来,不仅辱骂明国平,还砸烂屋内物品、赖着不走。当时的明国平既要在丧妻之痛中慢慢抽离自己,还要应付明硕每日的撒泼。他身心俱疲,无奈报了警。警察出警后认为,父子之间的问题,他方无法过多介入,建议明国平走法律途径。
经过他人介绍,明国平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打算委托冠领律师跟明硕以及张志华的其他继承人分割房产,冠领律所安排在解决继承纠纷问题经验丰富的张安国律师办理此案。
冠领律师对明国平的案情进行研判后发现,父子俩虽然天天吵嚷不停,但是还没到决裂的地步。另外,根据明国平提供的房产资料,他现在居住的是2011年购买的小产权房,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无法进行分割。于是冠领律师及时变更诉讼策略,要求分割该房屋的居住权,这样明国平便能够通过生效判决书理直气壮地让明硕搬出去居住。
材料整理完毕后,冠领律师代理明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明国平的女儿、岳父、岳母列为被告。庭审当日,明硕自觉理亏,缺席审判,其余三人也未参加庭审。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涉房屋为明国平和张志华的夫妻共同财产,明国平、明硕以及明国平的女儿、岳父、岳母作为张志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有权享有继承张志华遗产的权利。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同共有等方法处理。本案中,明国平享有该房屋的较大份额,且其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所以支持了明国平自己居住使用案涉房屋的诉讼请求。因明硕已经搬离案涉房屋,所以不再要求其搬离。
案件到此,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明国平终于摆脱了明硕的骚扰。妻子离世的悲痛也逐渐让他释怀,日子恢复了平静。(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