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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11:36: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28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石立莹律师代理北京朝阳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以调解结案。本案中,石律师灵活处理问题,做出专业法律服务方案,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谢先生的难题,帮助谢先生及其前妻陈女士最终实现了“一别两宽”。
2014年8月2日,谢先生与陈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虽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尚可。2016年5月,两人生育一女。此后,因对孩子的教养观念不同,两人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矛盾,感情渐行渐远,最终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下定决心离婚后,谢先生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石立莹律师,委托石律师代理其离婚事宜。经过询问,石律师了解到,谢先生与陈女士结婚近8年,两人有了孩子之后,经常发生争吵,陈女士又经常把孩子放在家里不管,这一行为使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谢先生希望以诉讼的方式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然而,从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看,法官作为某一段婚姻关系的“旁观者”,即便能够做到换位思考,也很难做到将自身完全带入某一具体的夫妻关系中,这也就出现了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但法官却判决双方不准离婚的“两难”境地。
考虑到谢先生不想再拖下去的心情及其子女问题,石律师制定出一个力争在法院协议离婚的方案。该方案经过谢先生认可后,石律师代理谢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开庭前,石律师与本案的主审法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说明了谢先生的想法,希望法官能够在开庭调解时给予双方充分的沟通时间,并做做陈女士的思想工作。庭审中,面对陈女士和其律师的主张,石律师情理交融,讲述谢先生在这段婚姻中的付出与无奈,并提出谢先生的主张。
法官认为双方调解意愿差距不大,多次进行调解,在石律师的推动下,调解进展顺利。最终,谢先生和陈女士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婚生女由谢先生抚养,陈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一万元,直至孩子年满18岁,共计144万元。陈女士每两周探望孩子一次,寒暑假期间可与孩子同住7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归谢先生所有,谢先生继续偿还房屋贷款,并向陈女士分二期支付扣减抚养费后的房屋补偿款共计85万元。陈女士应于收到首笔房屋补偿款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配合谢先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至此,谢先生与陈女士就离婚一事再无其他纠纷。谢先生得其所愿,即将开启新的生活。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