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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0:14: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底,北京大兴的王先生与妻子李女士因离婚纠纷再次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焦点为房产分割及离婚补偿款数额。冠领律师担任王先生的代理人,经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最终帮助王先生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并将对方主张的房屋折价款、离婚补偿款总额从最初的超百万元降至52万元。2026年7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该结果予以确认。
王先生与李女士于2007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已成年。因长期家庭矛盾,王先生曾于2024年11月首次起诉离婚,但被法院判决驳回。心有不甘的王先生随即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律所指派黄秀琴律师承办此案。
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间隔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2025年12月法定期满后,律师第一时间代理王先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李女士最初态度强硬,认为婚后在北京大兴购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遂要求王先生支付房屋折价款、车辆折价款及家务补偿共计超百万元。
律师经深入分析后指出,案涉房屋虽购于婚后,但系由王先生父母全额出资,仅因该房屋属于“两限房”(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才使用了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家庭申购指标,这是王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优势所在。
于是,律师一方面积极与法官沟通,还原购房资金流向,另一方面与李女士展开数轮磋商,将其补偿期望值从超百万元的高位逐步降到90余万、70余万,直至开庭前降至60万元。
庭审当天,法官主持了长达3小时的调解,律师以房屋出资情况为基础,结合车辆已变卖支付孩子课外培训费的事实,充分论述应当将离婚补偿数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最终,冠领律师成功说服李女士接受52万元的总补偿款,约定案涉房屋归王先生所有,女方限期迁出户口,还为王先生设计了分期支付补偿款的方案,了结了双方的财产纠葛。
2026年7月21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和解协议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为这段近20年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