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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0:21: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 字体: [ 大 中 小]
入职快递公司六年,广东深圳的郭先生被公司以“严重失职”解雇,且公司拒付补偿。郭先生认为公司指控无依据,遂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通过梳理证据、剖析公司抗辩漏洞、量化赔偿金额等,助力郭先生达成诉求。2025年4月,仲裁裁决公司向郭先生支付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及律师费,共计11.8万元。
2019年8月,郭先生入职深圳某快递公司,担任操作主管一职。在六年的工作时间里,郭先生始终兢兢业业。然而,2025年4月,公司突然以“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单方面解除与郭先生的劳动关系,并且拒绝给予任何补偿。郭先生表示,所谓的“损失”,要么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要么是团队协作过程中的正常流程误差,并非其个人责任。
更为关键的是,在近6年的工作期间,公司从未安排郭先生休2022年至2025年的年休假,也未支付相应的工资。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郭先生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罗双喜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在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方面,着重收集公司未安排年休假的相关证据,例如考勤记录中无“年休假”标注、工资流水里无未休年假工资发放记录等,并精确核算未休年假工资的具体数额。在违法解除赔偿金争议方面,梳理公司提交的处罚依据,查找其中的证据漏洞,主张公司的解雇行为违法。准备就绪,律师代理郭先生提起劳动仲裁。
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凭借充分扎实的证据以及专业的辩论,逐一反驳公司的抗辩理由。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公司声称郭先生已休年假,并提交了考勤记录表。但冠领律师指出,考勤表未明确标注“年休假”。此外,律师强调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损失是由郭先生个人过失造成,且未达到解雇条件,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最终,仲裁支持了郭先生的诉求,裁决公司向其支付各项赔偿11.8万元。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