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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浙江嘉兴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助伤者获赔22万余元

2025-09-01 11:18:0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3 字体: [ ]

浙江嘉兴的高女士在过马路时不幸被电动车撞伤,等待两年多未获得合理赔偿。2024年8月,冠领律师代理高女士明确责任承担主体,精准计算损失,并提起诉讼,最终助其成功获赔22万余元。

2022年,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周在某路口与过马路的行人高女士发生碰撞,导致高女士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交管部门认定,小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过两年的休养,高女士仍留下后遗症,有关机构鉴定其构成十级伤残。

由于高女士一直未获得赔偿,她于2024年7月联系小周主张权利,但小周以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未予支付。无奈之下,高女士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侯一诺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事故发生时,小周年仅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案件面临两大难点:一是事故责任虽明确,但小周涉及“未成年侵权、成年后诉讼”的特殊情形,监护人责任认定需精准适用法律;二是案件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费用,各项损失计算复杂。

为此,律师细致收集证据,包括完整的医疗记录、费用票据、银行流水、鉴定报告、工资条等,确保各项费用的精准核算;同时,深入研究《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小周父母周先生夫妇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随后,律师代理高女士将小周一家三口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周一家提出“误工费标准过高”“精神损害抚慰金应酌减”“住宿费不予认可”等抗辩意见。冠领律师则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逐一回应,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2025年5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周先生夫妇赔偿高女士损失22万余元,该费用先从小周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周先生夫妇支付。

判决书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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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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