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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0:19: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的曾先生因向某保险公司索赔未果,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最终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曾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24年4月,曾先生通过国内某国际租车平台购买了包含“超级碰撞盗抢保障”等多项保险的顶配租车套餐,租车使用地为A国。租车期间,曾先生在A国遭遇抢劫,丢失了价值不菲的财物。回国后,曾先生联系保险公司理赔,却被告知财物损失不属于承保范围。双方争论不下,曾先生遂求助到冠领广州分所,律师梁思韵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接手此案后,冠领律师深入分析了保险合同条款及保险公司的投保页面。律师发现,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免责条款,也未提供完整的保险合同供曾先生查阅。对此,律师安慰曾先生道,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格式条款存在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随后,律师代理曾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律师通过对比保单内容与平台展示的保障范围,认定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交了A国警方的报案记录、财物购买凭证等关键证据,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及价值。
2025年7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向曾先生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对不足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