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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助男子终获产权

2025-07-04 11:12:5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 字体: [ ]

多年前,北京朝阳村民薄先生向亲戚耿先生支付85.8万购得回迁安置期房,因整体工程未建完未办理过户。后耿先生离世,其继承人以多种理由拒绝协助过户。为此,薄先生委托到冠领律所。律师深挖证据,证实合同效力并厘清房屋性质。2022年11月,法院判决认定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耿先生的继承人需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成功为薄先生解决难题。

2009年,薄先生与耿先生签订《回迁期房买卖合同》,购得朝阳区一套安置房,并于2011年装修入住。2019年耿先生去世后,其子女以合同无配偶签字、房屋为经适房不能过户、购房涉嫌避税等理由,拒绝协助办理过户。2022年3月,开发商发布办理产权证书公告,薄先生遂委托冠领律所维权,律所指派律师李辽、赵红雨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一方面,前往相关部门调取拆迁原始协议,证实房屋为耿先生独立产权;另一方面,律师深入研究房屋政策,确认涉案房屋虽标注“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但属于可依法交易的回迁安置房类别。

之后,律师走访物业公司获取薄先生自2011年起连续11年的水电费缴费记录,证明其实际居住事实。一切准备就绪,冠领律师代理薄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针对被告“合同无效”“房屋禁售”“避税交易”等主张,冠领律师指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耿先生配偶12年间未提异议应视为默认。随后,律师出示政策文件和同小区已过户案例,证明涉案房屋可正常交易,被告对政策存在误读。此外,针对避税指控的说法,律师展示合同原件,以清晰的价款与税费条款予以驳斥。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耿先生子女在取得产权后七日内变更登记至薄先生名下。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捍卫了薄先生房屋权益,让其能安心居住。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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