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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0:37: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上海虹口的刘先生因房屋继承问题与姑姑产生纠纷,随后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缜密举证,力证遗嘱效力,助刘先生取得房屋全部产权。
刘先生的爷爷奶奶生前对夫妻共同财产上海虹口区房屋(价值约400万元)作出遗嘱安排:2011年爷爷书写《遗嘱之三》,载明二人过世后房屋归孙子刘先生,夫妻均签字确认;2015年奶奶请人代书遗嘱,再次确认自己享有的房屋份额由刘先生继承,因身体原因仅按捺印未签名。爷爷奶奶相继离世后,刘先生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姑姑刘女士质疑遗嘱真实性与合法性,不愿配合办理过户。刘先生求助于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李梦洁、杨洪涛代理此案。
冠律师迅速展开行动,面对姑姑提出的“爷爷签名系补签”质疑,律师第一时间申请调取遗嘱原件,通过比对遗嘱中“2011年5月16日转账5万元”的记载与银行凭证,发现该内容与爷爷签名处于同一墨迹层,经司法鉴定确认签名与正文同时形成,从根本上推翻了补签猜想。
针对代书遗嘱未注明月日的形式瑕疵,律师构建了缜密的证据链:传唤代书人与见证人出庭,两人分别证实奶奶当时口述遗嘱内容,并因术后身体虚弱按捺手印;结合医院病历中奶奶的身体状况记录,形成“行为能力受限但意思表示真实”的证据闭环。同时,律师将两份遗嘱文本与亲友证言比对,证实“房屋归孙子”是两位老人的一致意愿。随即,律师代理刘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律师直击对方证据漏洞,指出姑姑提供的遗嘱复印件因裁剪缺失关键内容,不符合举证要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自书遗嘱已满足“签名+日期”的法定要件。2024年,经法院审理,判决虹口区房屋归刘先生所有。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