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TEAM
400-9988-666
2025-06-26 14:11: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0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一处承载武家三代记忆的祖宅因棚户区改造面临拆迁。余女士的弟弟瞒着其他亲属,独自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拆迁款,引发余女士及其他继承人不满。为维权,余女士等人委托冠领律所介入,历经两审诉讼,终于在2025年3月,由冠领律师助力获得18万余元拆迁款及3套安置房拆迁利益。
这座祖宅原属余女士爷爷,建成后历经三代使用。爷爷早年搬离后,房屋由余父管理居住,期间余父对房屋进行翻建。父母离世后,房屋由弟弟居住。2023年,因棚改项目推进,祖宅被纳入拆迁范围,弟弟以签约主体身份与征收部门签署协议,领取补偿款并完成安置房选房。此行为导致余女士等继承人与弟弟产生纠纷,遂委托冠领律所,律师雷婷文代理本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分析发现两大难点:房屋产权登记与实际管理翻建情况不符,需界定拆迁利益归属;弟弟主张独占,需厘清遗产继承与拆迁安置法律界限。于是,律师制定“先析产后继承”策略,并向委托人解析拆迁利益构成,明确遗产范围。
随后,律师深入调查取证,调取1992年余父翻建房屋审批表,表中记载余父为经办人及家庭成员信息,佐证翻建事实;走访邻居获取证言并结合水电缴费记录,形成证据链,证实余父对房屋的贡献与居住情况。
此外,律师研究拆迁政策,区分房屋评估价款与其他补偿款性质。鉴于余女士爷爷育有6名子女、余父育有7名子女,律师梳理亲属关系,确定23位法定继承人,明确16名被告身份。庭审时,弟弟以房屋登记在自身赡养父母及“男丁继承”为由主张独占。
冠领律师当庭出示证据,依据《民法典》指出,余父在爷爷离世后翻建房屋形成新权益,房屋评估价款应根据其贡献划分份额,而奖励费、补助费等应作为余父遗产进行分割,与余女士爷爷的其他继承人无关。一审法院采纳其主张,判决余女士等原告分得共18万余元拆迁款及3套安置房拆迁利益。之后,余女士弟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结束后,余女士等人特意送来锦旗,向冠领律所表达谢意。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