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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25: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 字体: [ 大 中 小]
广州的刘先生在与吴女士同居期间借给她近10万元。双方分手后,吴女士以赠与为由拒绝还款,无奈的刘先生便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近日,冠领律师在多项转账中抽丝剥茧,帮助刘先生维权成功。
广州的刘先生与吴女士曾是同学,2018年9月,双方确认恋爱关系并同居。期间,吴女士以买房、还贷为由多次向刘先生借款。2024年双方分手后,刘先生多次讨要欠款,但都被吴女士以赠与、共同生活开销等理由拒绝。为此,他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律师李晓晖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难点制定了周密诉讼策略:
首先,梳理长达5年的转账记录,筛选出大额转账并分类统计,排除日常小额消费的干扰;其次,针对吴女士提出的“共同开销”辩驳,通过逻辑分析指出其矛盾点,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主张无明确约定的款项应推定为借款。庭审中,冠领律师明确指出对于发生在恋爱同居期间,没有注明款项性质的大额转款,在吴女士无证据证明款项系赠与或者无证据证明款项的合理用处的情况下,宜认定为借款,吴女士应承担返还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吴女士限期支付刘先生9.7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