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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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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商业合作被骗取居间费用,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被害人成功立案

2025-06-05 10:33: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0 字体: [ ]

2024年底,北京昌平发生一起典型刑民交叉案件。商人林某为推进公司项目,委托自称拥有特殊资源的孟某担任居间人,支付10万元费用后,发现对方虚构履约能力且彻底失联。当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初因证据定性争议面临立案困境。在冠领律师介入后,通过重构证据体系与法律论证,最终推动昌平分局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为被害人打开维权通道。

林某发现孟某失联后,曾自行通过微信、电话及中间人多方追索,均遭刻意回避。在掌握项目方从未接触过其公司的关键证据后,林某意识到可能遭遇诈骗,但向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时,却被告知属于民事纠纷。为避免错过刑事立案时机,林某立即携带完整证据材料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启动专业法律救济程序,律所指派律师姜鹏担任林某的辩护人。

为商业合作被骗取居间费用,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被害人成功立案

律师在初步了解案情后指出,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限。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需同时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造成损失。学术层面,区分刑民责任的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收取钱款后的具体行动、对财物的处置方式以及事后态度均是重要判断标准。

结合本案,孟某的核心行为模式呈现出诈骗罪的典型特征:其一,事前虚构“推动进入测试名单”等关键事实,经查证与项目方无任何实际接触;其二,收取钱款后无任何实质履约行为,涉案金额已超过北京地区6万元的“数额巨大”认定标准;其三,在谎言被揭穿后采取“消极躲避+拉黑”的终极逃债手段,完全切断救济途径。这种“骗取→消失”的行为模式,与民事违约中“认可债务+拖延履行”存在本质区别,符合刑法学界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通说。

办案初期,公安机关认为缺乏直接诈骗证据,倾向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冠领律师立即启动三重辩护策略:第一是证据重构,梳理出孟某三次关键欺诈节点接洽时夸大资源、履约期伪造进展、揭穿后拖延战术,特别是2025年1月林某质疑测试名单造假时孟某的沉默,被确定为“默认欺诈”的关键证据;第二是场景复原,律师协同项目方出具书面证明,证实该领域根本不存在所谓“摸底测试”流程,彻底摧毁孟某的辩解基础;第三是法律攻坚,撰写23页《立案法律意见书》,结合最高法指导案例论证“长期失联+拉黑”属于刑事诈骗的终极形态。

为商业合作被骗取居间费用,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被害人成功立案

当办案人员提出本案可能属于民事违约情形时,律师立即通过系统演示完整证据链:首先调取孟某收款后72小时内的消费记录,显示其在多家高档场所进行大额消费;随后同步提交该嫌疑人涉及的多起类似纠纷线索,充分证明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犯罪模式。正是这份记录,促使公安机关启动初查程序,最终确认其无正当职业却伪装精英的事实基础。

2025年5月,在冠领律师提交关键消费记录及关联案件线索的第十天,昌平分局签发立案通知书。孟某以“资源中介”为幌子的诈骗模式被刑事司法程序正式确认,10万元被骗资金进入刑事追赃程序。此案成为刑民交叉案件中凭借客观行为证据锁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典型范例,为同类案件立案难问题提供了突破路径。

为商业合作被骗取居间费用,冠领律师依法辩护助被害人成功立案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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