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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4:25: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6 字体: [ 大 中 小]
一场意外,让赵女士的丈夫韩先生陷入昏迷,家庭生活与事务处理困境重重。2025年5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韩先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妻子赵女士为监护人。这场历时两个月的法律程序,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帮赵女士达成诉求。
2025年3月,韩先生因意外导致脑出血、颅骨骨折等严重伤情,昏迷不醒失去自主意识。赵女士独自扛起照顾丈夫、操持家务,以及处理公司事务的重任。然而,韩先生父母远在江西吉安,年事已高,无力承担监护职责。为合法处理丈夫事务、切实保障其权益,赵女士向冠领律所寻求帮助,律师张文秋受指派代理此案。
接案后,律师迅速行动,协助赵女士全面梳理韩先生的个人资产、医疗记录,理清家庭关系脉络。同时,律师指导赵女士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并多次陪同她与鉴定专家深入沟通。律师详细阐述韩先生的病情发展过程与生活现状,确保鉴定过程客观公正。最终,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韩先生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考虑到监护权指定需亲属配合,律师主动联系远在江西的韩先生父亲。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律师耐心细致地向老人解释申请宣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和重要意义,消除老人心中的疑虑。在律师的努力下,老人同意来京参与庭审,并书面认可赵女士作为监护人,完善了诉讼材料,为庭审顺利推进打下基础。
庭审中,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明确指出赵女士作为配偶具备法定监护人资格。随后,律师出示司法鉴定意见书、事务处理凭证等证据,充分证明韩先生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以及赵女士的监护能力。同时,律师着重强调韩先生父母对赵女士的认可,进一步凸显该监护安排的合理性。
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为这个特殊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