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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通州继承纠纷案二审胜诉

2025-05-29 10:23: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6 字体: [ ]

“我们要是继承属于母亲的那部分份额,有什么问题吗?”面对两个小叔子的质问,手拿遗嘱的黄凤霞只觉自己嘴笨。她怎么也没想到,婆婆刚去世不久,家里就因为房产继承闹翻了天。

事情要从2010年他们所在村子被拆迁讲起。黄凤霞的婆婆名叫曹翠华,她有三个儿子,黄凤霞嫁给的是老大李贵平,一家人均生活在北京通州某村中。拆迁后,除了因工作原因户口不在村内的李贵平一家,其余人均各自获得了安置房资格,能够享受优惠价格购房。

由于曹翠华的积蓄不足以支付房款,李贵平和黄凤霞便自掏腰包帮其买下了安置房。本着一碗水端平的想法,曹翠华于2013年当着一家人的面立下遗嘱,表示在其百年后,这套安置房归李贵平一家所有。

2015年李贵平因病去世后,黄凤霞也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婆婆。2023年12月,曹翠华与世长辞。然而,当黄凤霞准备依据遗嘱办理过户时,此前一直没有异议的两个小叔子却站了出来,不仅不承认遗嘱内容,还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房产。

黄凤霞气得不轻,因为曹翠华并不识字,这份遗嘱确实是找人写的,但当时全家人都在,还有邻居见证,写完后也读给了婆婆确认,怎么现在两人说不认就不认了呢?在反复沟通无果后,黄凤霞只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房屋。

一审结果并不如黄凤霞所愿,法院虽将案涉房屋判给了她,却需要她给两个小叔子支付35万余元折价款。不甘心的黄凤霞决定向专业律师求助,在儿子的带领下,她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刘晓洁律师代理此案。

明明认定了遗嘱,为何最后还要给钱?冠领律师在深入研究判决后发现了问题所在。原来,一审法院将遗嘱中的“李贵平一家”理解为仅指李贵平一人,而李贵平先于母亲曹翠华去世,他未留下遗嘱,故当他的遗产依照法定继承处理后,曹翠平反而又继承了部分房产份额,这便是黄凤霞还需要给两个小叔子支付折价款的原因。

为了能准确理解遗嘱中“李贵平一家”的真实含义,冠领律师走访了当年在场见证遗嘱订立过程的邻居和亲友,收集证人证言,代理黄凤霞母子提起上诉。

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从证人证言、订立遗嘱时的具体情境以及文义解释几方面展开,强调曹翠华订立遗嘱的初衷,是为了回报李贵平与儿媳在其购房时的资助,若仅将“李贵平一家”限定为李贵平个人,既违背了老人的真实意愿,也有失公平。同时,曹翠华在另外两个儿子因拆迁均获得了足够的安置房后,留下遗嘱将该房屋在其去世之后留给没有获房且出资出力的大儿子一家,也符合生活常理。

此外,冠领律师还结合曹翠华自遗嘱订立至其去世,十年间都未订立新遗嘱的事实,进一步论证遗嘱的真实指向。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定一审中的事实认定缺乏事实依据。

2025年4月,二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案涉房屋由黄凤霞母子继承。在法院的判决与律师的斡旋下,一家人之间的误解与矛盾也悄然散去。这场诉讼解决的并不只有法律上的纠纷,还解开了系在亲情上的疙瘩。(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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