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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0:25: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7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一起广东深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取得关键突破。本案中,律师紧扣被告人自首、初犯、主动退赃等法定从轻情节,多次与检察机关及法院沟通,结合类案判例充分论证量刑建议的合理性,最终说服办案机关采纳缓刑意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2024年6月,万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警方投案自首,当日被刑事拘留。经查,其于2022年10月将名下银行卡有偿提供给他人用于诈骗资金流转,涉案金额达20万元,非法获利600元。同年7月,万某被取保候审,案件进入速裁程序,检方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案发后,万某意识到法律后果严重性,第一时间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指派律师张弦代理此案。律师接案后迅速安排会见,核实案件细节,确认其自首情节及退赃意愿。针对办案机关对量刑幅度的考量,律师提交多份书面意见,强调万某存在主动投案、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情节,并多次与检察官、法官当面沟通,结合司法实践论证缓刑可行性,为后续判决奠定基础。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万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指出,其自首行为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的从轻规定,初犯、偶犯情节及主动退赃亦属酌定从宽事由。本案涉案金额虽高,但万某仅直接获利600元,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万某最终获判缓刑。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