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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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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吉林长春买卖合同纠纷案仲裁成功

2025-05-15 11:05: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1 字体: [ ]

一张产品购销合同,本应是合作共赢的开端,却成了矛盾的导火索。从设备交付后杳无音信的货款,到多次沟通无果的无奈,北京朝阳的纪先生倍感疲惫。2025年3月,冠领律师受托为纪先生的制造公司代理,历经艰难取证与激烈庭审,成功赢得与长春某科研机构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为企业追回相应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捍卫了纪先生的合法权益。

2020年4月,纪先生经营的制造公司与长春某科研机构签约,约定向对方供应高温裂解取样设备,对方需在设备到货20日内付清全款。合同签订当日,制造公司即发货,设备三天后顺利抵达。因疫情影响,科研机构在技术指导下自行完成安装。

然而付款期一到,科研机构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此后,纪先生多次追款无果。2021年12月通过邮件沟通、2023年11月发催款函,均未得到实质性回应,一次次碰壁,让纪先生的制造公司资金周转愈发紧张,公司运营面临巨大压力。

2025年初,纪先生向冠领律所求助,律师李宁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接案后,律师迅速行动,指导企业收集合同、催款记录等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并针对科研机构可能的抗辩,制定应对策略。准备就绪,律师向吉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庭上,科研机构果然率先发难,提出货款已过三年时效保护期,并称制造公司未履行现场安装调试义务,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

面对对方的抗辩,律师立即展开反驳。他向仲裁庭展示双方期间的沟通记录,这些微信聊天记录和邮件往来,足以证明诉讼时效多次中断,科研机构的时效抗辩不成立。

接着,律师出示合同附件,结合疫情背景,证实企业已履行安装义务;对方仅以调试结果不满拒付,不能成为正当理由。冠领律师的话有理有据,仲裁庭最终采纳其意见,裁决科研机构限期支付货款及逾期损失共8万元。结案后,纪先生向冠领律所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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