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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0:03: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10月,深圳市某区一男子张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王某,后趁其醉酒之机在酒店实施强奸。案发后,王某报警,张某当场被深圳警方控制。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张某三年有期徒刑。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围绕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制度及赔偿谅解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发后,张某家属面临突如其来的刑事指控,迫切希望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他们通过多方咨询,最终决定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卢显颖代理此案。家属明确表示,希望律师尽快介入厘清案件细节,同时争取从轻处理的可能性。律师接案后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与办案机关对接,并着手梳理案情。
律师初步了解案情后指出,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基本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时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手段、后果及被告人悔罪表现等因素。本案中,律师从学术角度指出,自首、认罪认罚及赔偿谅解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尽管张某在侦查阶段未完整供述犯罪过程,但其在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主动认罪,符合《刑法》第67条“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从轻规定。
此外,根据《刑法》第72条,缓刑适用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等条件。张某系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社会危害性较低,具备缓刑适用基础。律师结合最高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强调程序从简与实体从宽的双重价值,为缓刑辩护提供了法理支撑。
初次会见中,张某情绪紧张,对案件细节描述模糊,甚至回避关键情节。律师知晓张某的供述不完整可能影响自首认定,于是在会见结束后立即调取案发当晚的酒店监控、出租车行程记录及证人证言,还原事件全貌。证据显示,张某在被害人报警后未逃离现场,而是滞留酒店前台,这一行为虽不构成典型自首,但律师提出其“明知报警仍等待处置”的情节,可作为酌定从轻依据。
与此同时,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张某家属积极赔偿的凭证及被害人谅解书,并援引类案判例,证明初犯、赔偿谅解与缓刑适用的关联性。然而,公诉机关最初坚持实刑量刑建议,认为“趁被害人醉酒实施强奸行为”情节恶劣。面对压力,律师进一步聚焦张某认罪态度的转变。律师提出,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深刻忏悔,表明其再犯风险极低。律师还邀请法学专家就“缓刑社会效果”出具意见书,强调刑罚的矫正功能。经过三轮庭审交锋和多次书面意见补充,法院最终采纳辩护观点,认为张某符合缓刑条件。
2023年2月,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该结果既体现司法对犯罪的严惩,亦兼顾了被告人改造自新的可能性。冠领律师通过精准法律分析、细致证据梳理及持续沟通,为张某争取到最优法律结果。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