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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0:09: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冠领律师担任湖南常德一起涉嫌诈骗案嫌疑人的辩护人。本案中,律师紧扣涉案金额认定争议及主从犯划分问题,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详细证据分析及法律意见,最终说服法院采纳“实际违法所得低于指控金额”“当事人作用相对较小”等辩护观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的从轻判决。
2023年,徐某因参与“预存话费送手机”诈骗活动,被指控伙同他人骗取92名被害人共计34万元。2023年6月,徐某被常德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常德市看守所。
徐某家属获悉其被刑事拘留后,迫切寻求专业刑事辩护,经多方咨询后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郭瑞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徐某,梳理案件细节,确认其参与程度及具体分工。针对指控金额,律师调取银行流水、分红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款项实际用于运营成本,与违法所得存在差异。同时,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强调徐某虽担任店长,但决策权有限,且案发前已主动退赔部分赃款。
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量刑需以实际非法所得为依据。在本案中,公诉机关所指控的金额涵盖了运营成本。在扣除赠品价值以及返还话费之后,实际毛利润显著降低。此外,徐某虽参与经营,但未主导诈骗模式设计及资金分配,应认定为作用较小的主犯。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及退赃情节,依法应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较原量刑建议减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