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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1:25: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7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路安公司与讯通公司因传输设备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讯通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路安公司索要货款与违约金。路安公司委托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冠领律师以管辖权异议为路安公司后续维权创造有利条件。
2022年11月,路安公司为交通项目建设,与讯通公司签订两份传输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约652万元。之后,路安公司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向讯通公司支付货款。2024年9月,在未进行提前沟通的情况下,讯通公司直接将路安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约200万元货款、约21万元违约金。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路安公司委托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安宁律师接受律所指派负责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剖析案件细节,精准锁定管辖权问题,全面收集并整理路安公司的租赁协议、情况说明等关键证据,在答辩状提交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律师依据民诉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路安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位于朝阳区;而且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争议提交甲方(路安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合同中的甲方地址和送达地址均指向朝阳区,海淀区仅是路安公司的注册地,并非实际办公地。
2025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裁定路安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这一结果意义重大,随着案件移送,路安公司可以有相对富余的时间去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应诉策略,为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本文公司名称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