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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0:49: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7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丰台的秦先生向北京大兴某公司借款后,该公司便注销。为了讨回欠款,他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近日,冠领律师通过精准论证成功帮助秦先生讨回16万借款及10万违约金。
2019年6月,北京丰台的秦先生与北京大兴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约定该公司向秦先生借款20万,借款期限为一年,其中4万元为活动优惠折抵。借款期限届满后,秦先生发现该公司已经违法注销。因讨债无果,他便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指派律师杨青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研究案件材料后,代理秦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股东王某、李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冠领律师提交《借款合同》、收据及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证实该公司的实际借款本金数额以及逾期违约行为。针对王某、李某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的问题,律师援引《公司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指出股东在注销时签署的承诺书载明“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但实际未通知债权人秦先生,构成虚假承诺,依法应承担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股东王某、李某限期支付秦先生借款本金16万及违约金10万。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