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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1:16:0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8 字体: [ 大 中 小]
借款人去世后,他的继承人有义务偿还欠款吗?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对方限期向委托人赵女士偿还14.8万元及利息。
上海嘉定的赵女士与庞先生是战友关系。2019年,庞先生以生活周转为由向赵女士借款20万,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2022年,庞先生夫妇因车祸去世后,其子庞成作为唯一继承人拒绝偿还剩余的14.8万。赵女士多次沟通无果后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李茂生提起诉讼。
面对无书面借条、对方否认借贷合意的难题,冠领律师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全面调取银行流水、微信记录等关键证据。针对庞成“转账系还款”抗辩,冠领律师结合2017年庞先生向赵女士配偶还款20万元的记录,指出2019年转账实为新借款,并通过银行交易单、代理人凭证等证据,证实两笔款项性质不同。此外,冠领律师提交赵女士微信收藏的庞先生银行卡照片,佐证借贷合意,有力地驳斥了庞成的主张。同时,冠领律师还明确庞成作为唯一继承人,仅需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责任,避免无限追偿的法律风险。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庞成在继承范围内清偿赵女士14.8万元及利息。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