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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0:15:4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3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房山的甲公司按约为乙公司提供服务,却未收到相应尾款。冠领律师以扎实的证据代理甲公司一审胜诉,又在2025年2月的二审中通过调解,帮甲公司高效收回10.8万元。
2024年1月,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为其提供新媒体推广服务。双方合同约定,乙公司先支付10万元,等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万元。之后甲公司按要求完成服务并交付,乙公司却以服务内容缺失为由拒绝支付尾款。甲公司为此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纪璇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查看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了解到,甲公司在制作推广视频时,乙公司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在被告知有修改次数限制的情况下,仍多次要求修改。后来甲公司因修改次数过多,要求加价,乙公司负责人只通知“先不弄了”,导致两个视频未制作完成。律师认为,乙公司负责人未作出是否加价或修改的明确意思表示,导致服务内容缺失,甲公司并不存在过错。律师随后备齐证据,代理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尾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庭审中,乙公司辩称甲公司违约。冠领律师则详细说明甲公司为何未完成其中两个视频,乙公司主张甲公司违约无任何依据,反而是乙公司未及时付尾款构成违约。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但考虑到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经过核算,判决乙公司限期向甲公司支付8.8万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和律师费。
乙公司认为违约金数额过高,也不愿支付律师费,便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在二审中,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指出主张违约金和律师费的合理性。乙公司随之提出调解。经过多轮谈判,双方于2025年2月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分两期支付10.8万元,若未能如期支付,则需承担违约金。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