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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0:12:0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6 字体: [ 大 中 小]
李女士在广州甲公司受工伤后被要求与异地总公司重签劳动合同,导致工伤赔偿金额大幅降低。2025年1月,冠领律师介入此案,克服地域阻碍,仅用一个月为李女士争取到12.1万元赔偿,获赠锦旗。
李女士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当她准备申请工伤认定时,甲公司却以自身是分公司,意外险是总公司购买的,要求李女士与总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李女士重签合同后以总公司名义申请了工伤认定,为九级伤残。2025年1月,李女士复工后申请工伤赔偿,才知晓因为总公司设在广东清远市,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比广州低很多,导致她的赔偿计算标准大幅降低。李女士立即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爱华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分析认为,李女士的工作地和发生工伤的地方都在广州,应按照广州的工资水平计算赔偿。律师随后指导李女士收集工资条、打卡记录等证据,结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州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她应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再将甲公司和总公司一起列为被申请人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去清远维权的支出费用,还能按照广州工资标准申请更多赔偿。
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提交工伤认定文件,说明李女士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两家公司自知理亏,主动提出调解。
经过律师的充分协调,各方于2025年2月达成调解协议,载明李女士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总公司限期向李女士支付12.1万元,若未能如期支付,需加付6000元调解款,甲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月月底,李女士收到了全部款项,她非常欣喜地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