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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0:51: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6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6月,北京丰台的徐女士因借名买房问题,委托冠领律师起诉小女儿小沈。律师成功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助徐女士要回价值近700万元房产。随后,律师又在法定继承纠纷中代理徐女士及其大女儿应诉,促成该房完成合理分割,徐女士仅需向小沈支付一百余万元的折价款,守住了房屋产权。
2002年,徐女士和丈夫出资购房,因不具备过户条件,房产登记在小女儿小沈名下。2023年,徐女士的丈夫已过世多年,她欲卖掉该房筹集养老金,小沈却拒不配合。徐女士无奈求助北京冠领律所,律师张培培等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查明,该房出资主要来自徐女士夫妇的卖房款和存款,大女儿也补贴了部分费用,小沈未出资。虽然徐女士和小沈未就过户房产一事签订协议,但小沈曾出具《证明》,承认该房属于父母。律师收集购房原始材料,代理徐女士提起诉讼,主张其和小沈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要求小沈配合过户。
小沈不断提起管辖权异议,辩称双方无借名买房合意,《证明》文件未经公证,不应认可其效力。律师反驳称,房产位于北京丰台,由丰台区法院审理并无不当;《证明》虽在国外订立,但内容不涉及身份关系,无需公证即可生效。
2024年4月,法院确认徐女士与小沈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判决房产归徐女士所有,小沈需限期配合过户。
随后小沈提起继承纠纷之诉,称该房部分属于其父遗产,自己对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且父母购房时使用了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律师代理徐女士及其大女儿应诉,要求评估该房价值,结果显示房产估值近700万元。律师指出,小沈的经济适用房资格并不具备财产利益,该房属徐女士夫妇的共同财产,并提交证据证明徐女士大女儿虽定居海外,但长期为父亲提供经济支持,也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成功驳回小沈要求分割该房三分之一产权并继承该房的主张。
2024年底,法院判决房产归徐女士所有,仅需支付小沈一百余万元折价款。徐女士拿回房产后特向冠领律师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