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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4:02: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3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金某与同乡偷渡至缅甸,加入“捭阖集团”(化名)诈骗团伙,通过社交软件伪装成功人士,诱骗国内女性至虚假赌博网站投注,涉案金额达521万元。2023年3月,上海闵行警方侦破此案,金某因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面临十年以上重刑风险。
2023年3月23日,金某被拘的消息传回四川老家,年迈的父母几近崩溃。他们连夜赶赴上海,却因不谙法律程序屡屡碰壁。经人引荐,家属联系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随即指派律师易照岩代理此案。律师在听闻案情后,当即承诺“全力以赴”,次日便驱车前往看守所会见。隔着铁窗,金某哽咽道:“我真没直接骗过钱,就是按公司要求聊天……”这句话,成为案件转折的关键伏笔。
律师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指出,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依据2022年《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偷越国境罪若被认定为“结伙”或者“为实施犯罪”的情形,将构成“情节严重”,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两项罪名叠加,金某量刑基准恐超十年。
律师经深入研究发现,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可或成破局关键。金某的偷渡行为发生于2020年,当时的司法解释尚未明确将“为务工偷渡”列为“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律师提出“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主张对金某的偷越国境罪应适用旧法,排除加重情节。针对诈骗罪,律师则引入“实际作用切割法”。根据最高法《电信网络诈骗意见》的规定,从犯仅对参与期间团伙整体犯罪负责,但若无法查明具体金额,则按“情节严重”而非“数额特别巨大”论处。结合金某仅参与3个月、未直接接触资金流水、WIFI记录显示其作息与诈骗时段错位等细节,律师构建起“次级参与+有限责任”的立体辩护框架。
然而,律师在与检察机关的首轮交锋中便遭遇挫折。检察官出示同案犯的证言,指认金某“积极参与培训”。律师连夜比对数十份笔录,发现了一个关键矛盾:多名同案犯供述的“入职时间”与金某的出入境记录存在半月空档。律师立即申请调取边境监控,证实金某实际参与的时长较指控缩短了21天。
之后,律师在海量电子数据中发现了更大的转机。从警方提取的10G聊天记录里,律师逐条筛查金某的账号信息,发现其“工作号”仅添加过3名被害人,且聊天内容多为日常问候,无诱导投资记录。更为关键的是,技术鉴定显示,该账号登录IP与诈骗网站后台操作时段完全不重合。庭审质证时,律师当庭演示数据时间轴,力证“账号活跃期与犯罪实施期错位”。
律师为应对“结伙偷渡”的指控,三次前往云南边境,找到了当年运送金某的黑车司机。司机证言显示,车上三人互不相识,仅拼车同行。这份关键证词结合行程支付记录(三人车费分别结算),彻底瓦解了“事前共谋”的认定基础。历经三次庭前会议,提交了五份补充辩护意见后,法院最终采纳了“非结伙偷渡”“部分金额剔除”的核心观点,从而将基准刑从十年压降至五年以下。
2023年12月,闵行区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金某犯诈骗罪、偷越国境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起横跨中缅、卷宗逾尺的复杂案件,在律师对司法解释的前瞻解读、对电子证据的庖丁解牛中,实现了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的平衡,更为同类跨境电诈案件的辩护树立了范本。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