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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1:13: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1 字体: [ 大 中 小]
于某因涉嫌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于2023年8月被深圳警方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于某家属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时,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家属情绪焦灼,担忧于某年迈体弱难以承受刑罚。律所迅速指派吴飞翔律师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在接受委任后,律师第一时间安排与当事人进行会见,安抚其情绪并核实案件细节,发现于某仅系一般信徒,未直接策划或扩大邪教影响。随后,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其主动退教声明、悔罪材料及社会危害性评估报告,强调其认罪态度及轻微情节,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经不懈努力,2024年1月,深圳市某区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将于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最初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提出“量刑6个月”建议。律师深入研究案情,援引《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及两高司法解释中“真诚悔罪且退出邪教可不起诉”的规定,提出于某符合法定从宽条件。针对涉案宣传品数量庞大的争议,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报告,论证其仅被动接收、未主动扩散,实际社会危害有限。
最终,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无需刑罚即可达到惩戒教育目的,于2025年1月9日对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