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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0:49: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02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岑女士因房产继承问题被大姐两次告上法庭,遂委托冠领律师介入应诉。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之下,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大姐的诉求,维持原判。
2012年,岑女士的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一处位于广东广州的房产。起初,岑女士的兄姐均表示放弃继承,同意由岑女士一人继承,但之后大姐又反悔并将岑女士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大姐不服提起上诉。无奈,岑女士求助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蒋子军律师受律所指派出庭应诉。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情,了解到岑女士曾和兄姐一起办理过房产继承公证,之后岑女士将房屋售出。据此,律师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即继承公证的有效性及其不可逆转性。法庭上,律师列出《放弃继承声明》等证据,指出该声明系各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既然大姐已自愿放弃继承权,那么如今在岑女士出售房产后,又反悔要求分配售房款的行为则缺乏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